天誉置业:雷曼兄弟债券已偿还完毕股权转让章程

发布时间:2019-08-20 00:56: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已于10月11日收到了部分首笔买地付款约4.8亿元,而余款1.2亿元也将有海航酒店在10月26日或之前全部交付。

观点地产网讯:10月13日晚,天誉置业发布公告表示,之前与雷曼兄弟的最后一笔债券已经还清,该笔债券完全清楚。而根据公告,天誉还清债务的资金则来自于将天河地块卖与海航酒店的出让资金。

据公告披露,天誉旗下公司友邦已于10月11日收到了部分首笔买地付款约4.8亿元,而余款1.2亿元也将有海航酒店在10月26日或之前全部交付。此外,天誉表示于10月13日,已将卖地所得的首笔支付款项约2.7亿港元用作偿付票据持有人协议及重组协议的全部未偿还余款。付款后,天誉置业于票据持有人协议及重组协议项下的责任将获悉数解除。

根据天河地块持有公司寰城于2010年9月20日的管理账目,寰城的资产净值为约4400万港元,当中包括预付建筑成本约50万港元及已订约负债约800万港元。该调整净额约4400万港元将根据已协定的建筑成本付款计划表,从买方收取。

6月10日,天誉置业宣布,与SkyHonest、ChainUp、友邦及雷曼兄弟亚洲商业订立重组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清偿SkyHonest贷款。

公告称,天誉须不迟于2010年7月4日及金额1亿美元或等额的款项自汇丰银行账户转予有关票据受托人的一个营业日通过贷款方式垫付款项1.144亿元予SkyHonest及于2010年10月4日垫付另外6160万元的款项予SkyHonest。SkyHonest须于同一付款日期将该款项支付予融资代理。

收到首笔付款及费用后,融资代理同意,就SkyHonest贷款质押之抵押权益将恢复至发生违约事项前的地位。此外,融资代理不应反对天誉向友邦、ChainUp、SkyHonest及寰城的任何董事会全权提名的新董事的委任。

8月19日,天誉置业发布公告,公司与海航酒店签订协议,据此,天誉置业以10.9亿人民币代价向海航酒店出售持有的寰城的全部股权以及转让寰城应付关联公司的债务。

据悉,寰城之资产主要包括天河土地,早前天誉置业曾表示将与国企广利共同开发。该地块面积约7217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许可证。根据计划,天河土地计划发展为作商业、酒店及办公室用途,总楼面面积为11.25万平方米。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