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第五批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
发布时间:2019-08-14 12:31:15
,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2010年2月26日—3月10日,我中心对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2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张宝生等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1),姚重苗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3);徐涛等21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1人)
3.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
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1人)
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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