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审核三个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0-03-28 23:08:15


  核心导语:证券法追求的就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这些原则的要素是需要进行把握的,那么如何应用相应的原则问题的呢?按照其主要的规定,那么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贯穿于证券发行、交易、、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证券发行审核,同样也要遵循这三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一、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发行人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行人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一切信息资料;

,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美国对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 年《证券法》确立的基本原则。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用招股说明书。

  在实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国家,,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又加上一道政府审核的关口,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二、公平原则

  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行人这进行交易的双方,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行在占有信息、财力、人力等其他资源方面具有比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力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又必要运用公平原则,来平衡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在证券法上尤其是在证券发行行为中,表现为对发行人课以更多的义务,如信息披露义务、禁止欺诈等,而对投资者除了交纳股款义务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义务

  三、公正原则

  对于什么是证券法中的公正原则,理论界争议颇大。从一般意义上说,法律上讲的公正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