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及清偿顺序

发布时间:2019-08-06 06:02:15


  在我国的大部分企业都是合伙企业,很多企业可能表面看起来非常风光,但是背地里也会有一定的债务。既然是债务就需要去进行承担以及清偿,债务的清偿是有一定的顺序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及清偿顺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及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

  3、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亦即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之下应承担责任的规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及清偿顺序的全部内容。关于企业债务的程度问题上,可能会发生很多的纠纷,出现纠纷的话双方可以一开始先进行协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