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诈骗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9-08-13 08:47:15


  构成诈骗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借款行为构成诈骗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刑事上构成了诈骗罪,行为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是否有效?答案是借款行为构成诈骗,借款合同不当然无效。近日,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合同有效,并判令被告李x返还原告王x兴借款29万元。

  2008年4月11日,会泽县金钟镇盈仓社区的村民李x以资金紧张等借口为由,向同村村民王x兴借款29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2009年初,李x因涉嫌诈骗罪被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支付高额利息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并将骗得的钱用于赌博和偿还个人债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遂判决李x犯诈骗罪,判处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确认了王x兴系该诈骗案的受害人之一,并证实王x兴曾经借款29万元给李x。在李x被提起公诉前后,王x兴就多次催要,李x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偿还借款。万般无奈之下,,要求偿还其借款。 09年11月,,在庭审中,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成为了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有人认为,被告李x的借款行为系诈骗,在刑事上构成了诈骗罪,其行为损害国家利益,且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

  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案原告王x兴与被告李x之间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属于借款合同。即使被告李x在刑事上构成诈骗罪,但在民事上,应认定李x在签订合同时,主观上构成欺诈。该欺诈行为损害的是相对方的利益,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合同可撤销。即被告李x借款的行为系诈骗,构成合同法上的欺诈,原告王x兴享有撤销权。,视为放弃行使撤销权,应当认定该借款合同有效。因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借款期限,被告李x应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该款。据此,。 一审宣判后,被告李x息诉服判,表示暂时无力支付,愿意等服刑期满后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