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意虚开增值税票违反税法被罚28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06 04:56:15


  核心导语:国税稽查局查处了一起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分别对两户涉税违法企业给予补税、罚款28万元的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下文以案例进行分析,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城区国税稽查局在对某户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从本市一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进价值73万元的货物,但取得的却是上海市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上海公司,这一现象立即引起稽查人员的警觉。

  通过稽查人员认真详细的调查核实,原来该户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要求对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有,生意就不能做。而这个小规模企业的老板害怕黄了这单生意,只好四处找人找票,经其一个在上海的朋友介绍,按销售额的百分之九,即6.5万元人民币在上海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交给该一般纳税人公司,该企业也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这笔销售收入。

  经执法人员查证,这属于一起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根据税收法律相关规定,城区国税稽查局分别对这两户企业处以补缴税款107291.94元和28400.81元,同时各处以一倍的罚款。

  两户企业为一张虚开增值税发票共付出了28万元的代价,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两户企业均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