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3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第一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06:22: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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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4年11月19日支付第一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311”,证券简称为“国债0311”),是2003年11月发行的7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国债,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为3.50%,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3.50元。
  二、本所从11月8日起至11月19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1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本期国债11月18日停牌1天;11月19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311",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