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1年记账式(七期)国债第二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 09:32:15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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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记账式(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3年1月31日支付第二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17”,证券简称为“国债917”),是2001年7月发行的20年期记账式国债,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票面利率为4.26%,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2.13元。
  二、鉴于本期国债付息日为本所休市期间,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有关本期利息付息工作相应做出调整。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月2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月28日停牌1天,因本期国债提前兑付,为保证投资者利益,1月29日继续停牌1天。本期利息支付日为1月29日,除息基准日为1月31日,2月10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917”,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