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19-08-16 20:44:15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民间债权债务纠纷的增多。在债务纠纷中,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掌握了诉讼时效有利于纠纷的解决。那如何掌握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呢?下面由的小编详细介绍。

  一、法律在民间借贷期限上有何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关于民间借贷支付利息的期限,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合同法》第62条还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借款方也可以随时还款。

  二、如何掌握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

  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2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