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发布时间:2021-05-05 10:41:15


债权人撤销权应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通过以上规定可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该期限不能象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但对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形,在审判实践却很以操作和掌握,应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实际交易情况具体考查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