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期限和方式

发布时间:2019-08-22 20:15:15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减少自身责任财产行为的权利。关于债权人撤销权,有常见的三大问题,下面,小编将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行使期限和行使的方式三个方面来为您解答。

  一、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

  债权人撤销权并非任何情况都适用,其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

  (一)客观层面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债务人减少自身责任财产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之后,即在债权债务成立前所为减少财产行为与债权人撤销权无关,没有追溯力;二是债务人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三是债务人所为行为导致不能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债权

  (二)主观层面

  主观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需要满足债务人和第三人存在恶意的前提。其是否恶意,可以从债务人所为行为是否有偿来判断:若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则基本可以判断为恶意,此时第三人是否知情或者恶意并不重要,因法理更倾向于保护受损的债权人而非并无损失的第三人;若有偿,则需判断债务人和第三人是否有明知行为会损害债权而为之的主观心理。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民法上为鼓励积极行权,避免“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给债权人撤销权也设定了除斥期间,亦即行使期限。根据《合同法》第75条相关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算起;最长保护期限是五年,从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就消灭。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由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会给各方都带来较大利害关系影响,法律上并不允许债权人撤销权被随意行使,而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原告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行为,其中,受益的第三方一般列为第三人。债权人请求撤销的范围仅限于自身债权的保全范围,当有数个债权人时若为连带债权则撤销权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由一人代表行使,若为分别债权则各债权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债务人减少责任财产损害债权人债权,债权人可以自知情后的一年内且在债务人行为发生后五年内,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以上,是小编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期限和方式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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