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及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0-08-02 16:00:15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两种民事责任,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及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共同侵权责任承担又是如何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及处理方法

  (一)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二)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三)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

  (四)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六)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七)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二、共同侵权责任承担

  1、从加害人的角度看

  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

  2、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

  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得再对其他加害人提出请求。反之,如果受害人的请求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他则可以向其他加害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害或者赔偿剩余的部分损害。

  三、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

  1、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

  2、行政责任

  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与行政机关关系密切。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中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不可忽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行政责任主要有三种,即停止侵权、没收和罚款。比如《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又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著作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该规定同时体现了停止侵权、没收和罚款三种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危害巨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专利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犯罪。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及处理方法”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八种,赔偿是最常见的承担方式。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