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发布时间:2020-03-13 15:31:15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招投标制度的日益规范,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投标制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手段,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活动在不断拓展。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了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和勘察设计、监理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其中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和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9号令),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勘察设计的招标规模标准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鼓励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招标。之所以采用法规和政府令的形式明确规定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标准,是因为选定一个高水平的勘察设计单位,是对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控制,达到预期投资效益的关键点。

  过去的十多年中,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进行得比较多,积累了相当经验,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规范和制度也已比较完善,而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虽然也进行过一些,但与施工招投标相比仍少得多,也没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科学范本,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方法及评价标准等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笔者试就水利勘察设计招投标的一些问题谈一些浅见。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条件及形式

  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条件是不同的。除了招标文件应编制完毕外,施工招投标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初步设计和概算已经批准;

  ②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③有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④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勘察设计招投标条件是:

  ①项目已立项;

  ②投资估算已经批准;

  ③勘察设计基础技术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④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即必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已履行审批手续的工程项目,应依据批准的项目规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或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实行分段或分段招标。招标人确定总体招标或是阶段性招标是值得探讨的。

  笔者认为,一次性总体招标,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起招标,有利于勘察设计的质量,因为分阶段性招标,前阶段中标人和后阶段中标人的设计思路不同,必然出现设计产品前后衔接问题;后阶段中标人对工程的前期工作了解不够,相应设计周期增长;各阶段中标人之间协调不便,以致在施工实施阶段变更设计多,对整个工程的高效影响较大。当然,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尝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开招标完成后,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直接授予可行性研究的中标人的做法也是相对合理和可行的。

  2、主要定标因素的条件

  在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实施过程中,以往有侧重于以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主要定标因素的倾向,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在我市已进行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某条河道整治的招评标过程中,侧重于勘察设计费的报价。实际上,勘察设计招投标和施工招标的条件和要求都不同,它不能像施工招投标那样,以投标报价作为主要的定标因素,这是由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特点决定的。

  (1)由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不确定性,设计者往往无法做出精确的定量,其工作质量和具体内容难以像施工那样量定。

  (2)勘察设计投标代价高,前期工作周期长,大型项目需投入的投标费用更是很大。例如南水北调工程,需要设计单位大量技术人员付出10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优化和完善设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