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元停车费 一脚踹死看车大妈

发布时间:2019-08-06 04:56:15


本来是女儿打防疫针,结果却为了一元停车费与看车大妈发生争执,将其推倒在地,致使老人猝死,近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缓刑四年。

今年5月8日9时许,被告人徐某到镇卫生院为其女儿打防疫针,将摩托车停放在卫生院门前。打完防疫针后,被告人徐某拖摩托车准备离开时,因一元停车费问题,与被害人单某(女,70岁)发生争执,纠缠中被告人徐某将单某推倒在地,并蹬了单某腹部1脚,后单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法医学鉴定,单某符合脂肪心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猝死;外伤、情绪激动系诱因。案发后,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78000元。

,被告人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另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