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法规
  • 合同范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商法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一起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一起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16 22:41:15


    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一起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相关专题
  • 财产直接损失费赔偿
  • 交通事故案件中残疾赔偿金的支付
  • 驾照与车型不符 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肇事司机追偿
  • 无偿搭乘本单位车辆受伤的赔偿责任
  • 车辆损失保险赔偿案例
  • 车辆减值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 汽车撞伤骑车人如何赔偿

热门文章

  • 析产协议委托书范文


  • 夫妻析产的意思


  • 夫妻析产纠纷怎么处理


  • 夫妻离婚车辆过户流程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 2019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最新资讯

  • 财产直接损失费赔偿

    02-27 0


  • 交通事故案件中残疾赔偿金的支付

    08-06 0


  • 驾照与车型不符 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肇事司机追偿

    08-08 0


  • 无偿搭乘本单位车辆受伤的赔偿责任

    08-19 1


  • 车辆损失保险赔偿案例

    04-16 0


  • 车辆减值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08-10 0


  •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律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