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9-09-10 00:04:15


中国法院网讯 年仅23岁的李志勇持C1证违规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造成客车撞上道路隔离墩,酿成车内同事一死一伤的惨祸。今天10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李志勇交通肇事案。

公诉机关称,2008年12月28日凌晨3点50分许,被告人李志勇驾驶“金杯”牌中型普通客车,载着刘某、李某二人,由东向西行至北京市房山区一桥西时,客车前部撞到道路中心隔离墩上,造成刘某死亡,李某受伤,车辆损害的后果。

后被告人李志勇经传唤到案。经鉴定,刘某为颅脑损伤致死,李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经房山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人李志勇持C1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并违反规定载货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伤者李某认为,李志勇没有相应驾驶资格并疲劳驾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称,事故发生前一晚上,被告人通宵游戏,导致当天精神不集中。

庭前,被告方与伤者李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同意赔偿刘某家属16万元。

法庭上,李志勇表示,坐车的都是自己的同事。自己刚开始并不知道要开中型普通客车,以为就是普通的车。开了不久后,因后面有车超速,自己一时迷糊就撞上了隔离墩。对此,自己十分后悔。

庭后,法庭允许李志勇与家属进行短暂的会面,李志勇满含热泪地抱起双胞胎孩子,并深情地亲了亲孩子的额头。

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