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确认书

发布时间:2019-08-21 17:13:15


检  赔确字[  ]  号

  一、赔偿请求人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请求确认的具体事项及理由

  赔偿请求人: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请求本院确认________(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的何种情形)。(适用于赔偿请求人申请确认的情形)

  赔偿请求人: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_(申请赔偿理由),要求本院________(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但本案的侵权情形未经依法确认,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本院依法进行确认。(适用于侵权情形未经确认,但赔偿请求人直接提出赔偿申请后的情形)

  三、确认的事实和依据

  经本院查明:________(叙述确认的事实及认定的依据)。

  四、确认结论

,对________(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确认请求(赔偿请求)依法给(不)予确认。

      

(院印)__________     

  附:

  一、本文书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后,对未经确认的违法侵权事由进行确认,向赔偿请求人说明确认结果时使用。

  二、本文书格式由首部、赔偿请求人基本情况、请求确认的具体事项及理由、确认的事实和依据、确认结论、尾部六部分组成。

  (一)首部

  1.人民检察院的名称: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各地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赔偿请求人为外国人时,。

  2.文号:由制作刑事确认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赔确”)、确认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其中,年度须用四位数字表达。文号写在该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二)赔偿请求人基本情况

  1.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应当按照格式中所列要素的顺序叙写。

  2.赔偿请求人如有与案件有关的别名、化名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赔偿请求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3.赔偿请求人的住所应写其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须在其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

  4.赔偿请求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

  (三)请求确认的具体事项及理由

  分两种情况:

  1.对赔偿请求人直接申请确认违法侵权情形是否存在的,要写明赔偿请求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请求本院确认(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的哪种情形)。

  2.对赔偿请求人直接要求检察机关赔偿,检察机关受理后,审查发现请求赔偿的事由没有经过确认,检察机关主动进行确认的,要写明赔偿请求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_(申请赔偿的理由),要求本院________(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但本案的侵权事由未经依法确认,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本院依法进行确认。

  (四)确认的事实和依据

  1.要写明确认所依据的事实,叙述事实要清楚。

  2.要写明认定事实的依据。

  (五)确认结论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请求确认的违法侵权事由存在的,应写明根据《国家赔偿法》第________条的规定,对________(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确认请求(赔偿请求)依法给予确认;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请求确认(赔偿)的违法侵权事由不存在的,应写明根据国家赔偿法第________条的规定,对________(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的确认请求(赔偿请求)依法不予确认。

  (六)尾部

  1.刑事确认书应加盖人民检察院的院印。

  2.刑事确认的年月日,为签发确认书的日期。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