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游泳时猝死游泳馆赔偿3.98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14 17:13:15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一名男子在北京郡王府游泳馆游泳时猝死,上了保险的游泳馆对死者家属赔偿3.98万元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游泳馆随后将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理赔3.98万元。10月31日,。

  去年1月,郡王府游泳馆与华泰保险签订合同,约定因游泳馆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华泰保险负责赔偿。

  今年1月9日,一名男子在郡王府游泳时突然出现异常情况,游泳馆的救护和医务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并叫来120急救车,但男子在医院死亡。医院出具医学证明称该男子为猝死。事后,游泳馆向猝死男子的家属赔偿了3.98万元,并向华泰保险申请理赔,但遭到拒绝。因此,。

  庭上,华泰保险称,游泳馆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男子的死亡与游泳馆的经营管理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事故并非由于游泳馆出错引起,所以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游泳馆对游泳男子采取了及时、适当的救助,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保单写明,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是,郡王府“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然而游泳馆不能举证证明其对男泳客负有经济赔偿责任。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