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放开双独生二胎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9 00:43:15


  全国放开双独生二胎政策

  河南省是全国最后一个实行此政策的省份

  核心提示

  昨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此次修改,我省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要求生育的,经批准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在此之前,从全国来看,山东、四川等27个省、市、区在上世纪末已实行“双独”夫妻可生二胎政策,自湖北、甘肃、内蒙古在2002年实行此政策以来,我省已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实行此政策的省份。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黑体为修改部分)

  第十七条符合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放宽]

  农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

  也可生二胎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是:60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修改之前,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条例》原第十七条规定:符合其中六个条件之一。此次修改,又增加了第七个条件: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其中的第四个条件还被修改为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原条例规定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修订前的《条例》第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