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空调摔伤商场负选任过错

发布时间:2019-08-11 11:36:15


  【慧聪暖通空调制冷网】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河区法院审结一起因履行承揽合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由被告信阳市某电器商场赔偿原告中学生刘某医疗费26500元的30%即7950元。

  今年7月,信阳市某电器商场因空调机旺销而缺少安装工人,便通过广告对外发包空调机安装业务。放假在家正寻求打零工的16岁中学生刘某闻讯前来,因其要价较低,该电器商场便与其签订了安装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由商场将安装工具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每安装一台空调机,商场支付报酬100元。6月21日上午,刘某在为顾客安装空调的过程中,因为缺乏经验,操作失误,从二楼摔下身受重伤。刘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6500元。出院后,刘某要求电器商场赔偿,被商场以履行承揽合同中应由承揽人自担风险为由拒绝。

  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操作失误,从二楼摔下是造成重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而该电器商场明知中学生刘某不是专业安装人员,没有经验,仍贪图便宜与其签订承揽合同,具有选任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