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井盖或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发布时间:2019-08-02 13:55:15


  本报讯违法飙车、偷盗井盖……这些案件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媒体介绍了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并公布了对5类31个网民意见建议的答复情况。

  错案奖励机制建议或被最高法接纳

  对于网民建议对违法飙车、偷盗井盖行为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的问题,最高法答复称:违法飙车、偷盗井盖行为如果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就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就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但其具体情形是不同的,比如偷盗偏僻角落地方的井盖、在深夜无人的马路上飙车,就可能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可能更为适宜。

  在此前的建议搜集中,一些网民建议建立纠正错案奖励制度。对此,最高法认为,这个建议“确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能调动追责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追责机构的地位并加强物质和精神上的保障,另一方面也使自觉遵守制度的法官受到激励,使其更愿意避免错案的出现。因此,网民关于建立纠正错案奖励制度的建议很有价值,最高法将会认真研究,在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时予以吸收。

  最高刑期将适时被提出修改

  另外,,最高法答复:从世界范围看,,司法机关会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的建议,以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

  关于网民反映对常规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其答复称:目前,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进一步严格规范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

  而关于网民建议尽快实行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法律制度问题,最高法答复称已经在开展关于这个问题的调研,。

  对于“少杀慎杀”这个话题,最高院明确指出这个提法“不甚准确”。其称,所谓严格控制死刑,就是将死刑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那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分子。所谓慎重适用死刑,就是对死刑适用的证据实行最严格的标准,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绝不允许出错。

  还有一些网民反映,。最高法是这么答复的:目前,,要求在裁判文书中不再是简单地对证据的采信或不采信判断,而是要公开证据采信、认定事实的理由,公开适用法律的理由,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增强判决的可接受性和司法的公信。

,。《规定》明确,对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庭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规定》强调,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新闻媒体记者和公众可以旁听。

  同时,《规定》明确,,依法追究相应责任:1.,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2.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3.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官名誉,或者损害当事人名誉权人格权,侵犯诉讼参与人的隐私和安全的;4.接受一方当事人请托,歪曲事实,恶意炒作,、执行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5.其他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