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苦干一年赚10万放鞭炮庆祝炸伤小孩赔8万

发布时间:2019-08-03 03:11:15


  郑州市十八里河镇农民刘某一家人辛辛苦苦干一年,挣了10万元,举家放鞭炮庆祝,不料将一小男孩眼球炸伤。昨日,被告刘某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8.7万多元。

  2003年,刘某和家人辛苦干了一年,挣下10万元。为表庆贺,2004年3月3日下午,刘某邀请戏班子演戏,吸引了全村老小前往观看。开戏前,刘某找来一帮村民,放炮助兴,不料,却将在一旁观看的两岁男孩左眼炸伤。后经鉴定:受害人左眼球摘除,构成五级伤残;泪器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刘某为受害人支付了医疗费用1.1万多元,。

,作为义工使用人的刘某,应为其帮工对原告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