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因被侵权而起诉 图片作者索赔3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5 23:22:15


  《北京2008》北京旅游宣传片,使用了一幅图片《雪茫茫》。拍摄者、摄影家吴健骅将该片出品方和制作方北京市旅游局、北京派格太合环球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派格太合”)告上法庭,以其署名、修改、改编、复制和获得报酬权被侵犯为由,索赔30余万元。

,支持原告获得报酬权,要求两被告赔偿吴健骅经济损失和诉讼费用1.5万元。同时,。

  “拍长城22年,这是我最好的一张长城照片。”昨日宣判后,吴健骅介绍了图片流出过程。他称,派格太合将图片拿走时,他曾签署《授权书》规定,该图片仅授权派格太合在《图说新北京》配图以及画册中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北京市旅游局和派格太合辩解称,去年8月9日吴健骅授权派格太合在北京旅游宣传产品,包括图书、画册、视频等使用《雪茫茫》,因此《北京2008》宣传片对该作品使用合法。

调查,根据双方的授权书,图片可以在北京城市旅游宣传产品中使用,其中也包括了视频。

,支持吴健骅享有对《雪茫茫》的著作权,应支付吴健骅报酬。同时,,最终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