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交通事故成植物人 法院3次开庭终定赔偿金额

发布时间:2019-08-24 23:39:15


  河南男子张某在车祸中不幸沦为植物人,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虽然垫付14万元,但医药费远远不够。为此,法官三度开庭审理,多次参与调解,最终又为张某争取到了38万元赔偿款。近日,赔偿款执行到位,张某的家属感激涕零。

  去年10月的一天,张某骑摩托车过马路时与杜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车祸导致张某受伤、两车损坏。事发后,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因伤情很重,他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整个人基本处于植物状态,属完全护理依赖。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垫付了医药费1万元,杜某则垫付医药费13万,但是这些费用根本不够支付张某的医药费。几次交涉后,张某家属代表张某将保险公司和杜某告上法庭。

  虽然这是一起常见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但此案却经历了三次庭审。据了解,审理中,被告保险公司同意再在交强险范围内一次性支付张某11万,而被告杜某却一直强调自己已经拿出全部积蓄,无力再赔偿张某的损失。法官在分析案情中考虑到张某是外地人,若案件就此判决,张某回老家后再申请赔偿款执行时会遭遇诸多不便,且张某目前的处境确实十分需要用钱,遂多次与杜某电话沟通,分析执行的利弊,争取将杜某所能接受的赔偿数额和张某诉请的数额差距慢慢缩小。最终,杜某被法官的执着感化,同意再一次性赔偿张某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