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遗失手机 只能按邮费三倍赔?

发布时间:2019-08-16 08:17:15


  核心提示:《邮政法》有规定,未保价的邮件如果丢失或损毁,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像杨某某的这种情形,即便是打官司也很难胜诉。

  为了一部在快递过程中遗失的手机,杨某某特意从海口赶到厚街,他要向东莞邮政讨个说法。上月14日,杨某某的表弟通过厚街邮局EMS,给他邮寄了一款价值近4000元的手机,至今下落不明。邮局告诉他,因为当时未买保险,所以只能按照邮费的三倍作出赔偿。

  无独有偶,虎门的张先生9月7日通过EMS寄往河南的手机,也中途失踪。所幸他当时支付了保价,邮局工作人员承诺数日后将按保价赔偿。

  对于二人的遭遇,律师提醒说,快递服务领域存在不少“霸王条款”,消费者,所以最好在快递之前留个心眼,以规避风险。

  投诉1:手机被弄没了 仅能获赔数十元

  杨某某的表弟昨日向南方都市报投诉称,其通过厚街邮局邮寄手机,邮局反馈不知道哪一个环节丢失,称只能赔偿几十块钱的邮费,其觉得不合理。

  杨某某出示的快递单回执显示,9月14日,从东莞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寄出了一部手机,收件人杨某某的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某地,该快递单上还盖有EM S厚街营业部“已验视”的印章。

  据介绍,杨某某的表弟是“三星视界”的员工,9月14日他以“内部员工价”、约3500元购买了一款白色的三星I9300手机(市场参考价约4000元),整机连同发票一起寄给杨某某。

  杨某某的表弟回忆,他当时问过邮局收单员“要不要买保险”,对方告诉他“个人自愿,保不保都没问题”,于是就没有交保费。事后杨某某一直未能收到这个快递。

  9月24日开始,杨某某和表弟多次致电邮政部门,工作人员一直表示“在邮递途中”。“国庆长假过后,我又多次打邮政电话,直接没人理。”杨某某说,,“厚街邮局工作人员承认包裹丢失了,他们试探性地问我按照三倍邮资、约66元进行赔偿同意不,我表示永远坚决不同意”。

  南都记者昨日查询杨某某的快递单号,发现该邮件的最新状态是9月14日晚“离开东莞市处理中心,发往海口市”。南都记者又咨询厚街邮局工作人员,其表示该邮件“抵达海口后就不知去向”,至于具体情况需要“等到周一正式上班后再问领导”。

  “我打过12315向消协求助,他们回复说厚街邮局态度很坚决,只肯赔三倍邮费,因此建议我走司法途径。”杨某某说,他也曾去厚街派出所报警,警方以他“找不出具体的被告人”为由不予立案。“如果邮局能公布在哪个环节丢失手机,并找到责任人,我心里也舒服点”,他说。

  投诉2:邮寄时办过保价 交涉后承诺赔偿

  与杨某某相比,虎门的张先生则相对较为幸运。数日前,他向南方都市报投诉称,其9月7日在虎门镇打电话叫了EM S快递上门服务,当时邮寄了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H T C智能手机,因担心手机遗失,他额外花费20元办理了保价。

  事后果然不出张先生所料,其河南老家的家人反映,手机一直没有收到,他怀疑手机是在快递途中丢失了,要求EM S公司赔偿,该工作人员一直以在查询中为由拒绝赔偿。

  张先生随后又多次致电邮政部门进行交涉,10月19日工作人员终于确认,手机已经遗失。“他们承诺将会根据保价对我作出赔偿,但他们说这个手续非常复杂,还要我等一段时间才能办好。”张先生昨日向南都记者反馈说。

  [律师]

  应提前对“霸王条款”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