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生子分手了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0-04 23:29:15


  非法同居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现在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所以出轨,离婚的事情越来越多,其中也包括非法同居生子,这是违法行为,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非法同居生子分手了怎么处理?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如何界定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也即人们常说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由于非法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会对当事人产生如下影响:

  1、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二、非法同居生子分手了怎么处理

  婚姻法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非法同居所生的孩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其抚养权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规定一样的。因为非法同居生的孩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当发生抚养权纠纷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一)夫妻可以协商解决

  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

  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

  3、十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离婚可能净身出户的情形

  1、财产转移

  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中若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合法财产的行为,则设计财产独占(或多占)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涉案财产可以少分甚者不分。即使在离婚后发现以前有财产转移的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点击文末"了解更多",即可咨询律师

  2、重婚或婚内非法同居

  出轨和重婚或者婚内非法同居是不同的概念,出轨是道德的缺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重婚和婚内非法同居则是犯法的行为,可以进行法律处分。所以,出轨不能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但是情节严重到出现重婚或有配偶者再婚期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行为,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赔偿,即过错方少分财产,这是被法律支持的。

  3、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导致的离婚,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施暴者作为明显过错方,长期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得到该得的后续治疗费、补偿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相关合理费用,在财产分配时实现对方(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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