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摔死 定作方和承揽方共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9 00:21:15


  核心提示:被告刘某作为定作人与被告程某和程某某之间成立承揽关系。被告程某和程某某共同承揽该业务,成立合伙关系。受害人受被告程某和程某某雇请,属于雇佣关系。受害人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被告程某和程某某作为雇主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

  刘某与程某口头约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将其房屋屋顶隔热层的业务交由无资质的程某和程某某承揽。在施工过程中,承揽方雇请的施工工人不慎从三楼摔下受伤。因伤情严重,入住医院133天后宣告不治。,定作人刘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承揽人承担60%的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担责25%。

  【说法】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军认为,本案中,被告刘某作为定作人与被告程某和程某某之间成立承揽关系。被告程某和程某某共同承揽该业务,成立合伙关系。受害人受被告程某和程某某雇请,属于雇佣关系。

  受害人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被告程某和程某某作为雇主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刘某作为定作人将工程交由无资质的承揽人存在选任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受害人作为成年人,应该意识到在没有施工资质,其在施工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当清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上屋顶作业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大江网)

  相关法律知识:

  雇工受伤赔偿标准

  雇工受伤的赔偿标准是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为依据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与诊疗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他费用单据确定的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以受害人治疗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标准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情况的,。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以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护理人员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计算期限以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交通费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交通费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各省、市、自治区对此均有相关规定,广东省的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50元。

  六、营养费

  如果医嘱需要加强营养的,应补偿受害方营养费。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果医嘱需要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应赔偿受害方残疾器具费。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依据伤残等级计算的,伤残等级分1-10级,,最多赔偿20年,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金相应减少10%。

  九、丧葬费

  受害人如死亡,,计算期限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