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伤搬运工 雇主要赔三万五

发布时间:2019-08-08 09:14:15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李世寅、陈娟)搬一棵大王椰子树,人工费每棵170元,不巧的是,其中一名搬树者被砸伤了,雇主却要赔35000元!昨日,,雇主阿海对于此判决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今年4月,林志海(化名)请了阿友等几位同乡去坦背挖大王椰子树,在搬挖第四棵树时,阿友被砸伤,造成头部受损,被送到医院。事后阿友起诉,请求判令林志海赔偿人身损害费用中的医疗费人民币52250元。

,雇员在从事被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5元,鉴于林志海已经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共计16800元,被告林志海须向原告阿友赔偿医疗费用3545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