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发布时间:2020-02-04 06:14:15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原因很多(不包括因患职业病而死亡的情形),因此,并不是都可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要受具体条件限制。新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因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做了修订,它不是直接认定为工伤,而是视同工伤,其具体条件是:(1)在工作时间内,这里的工作时间是广义的工作时间,既包括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也包括职工加班延长的工作时间,还应当包括职工在工作间隙中简短的休息时间,如单位中午的午餐时间和少量的休息时间,这段时间,如果职工呆在单位不回家的,也应当算做工作时间。(2)在工作岗位上,它强调的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上,因病死亡,强调在工作岗位上,比原先的强调在工作区域内,界定更为准确。(3)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死亡。在具备前述两个条件外,还须具备第三个要件,即死亡要件;原先的第三个要件是,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两者相比,有明显的区别:原先的《试行办法》强调工作等导致死亡的,新的《工作保险条例》予以删除,更具有科学性,因为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不一定都是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原先的《试行办法》强调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为工伤,而新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比原先的规定更为严格,必须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要件,才视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