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医疗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05 21:46:15


孕妇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介绍:一位身怀六甲的孕妇因病情加重,来到南京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保胎治疗。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孕妇呼吸困难并逐渐严重,医院抢救后,她成了植物人。

  家属认为医院救治不力造成了这一后果,但医院坚称没有任何过失,。这家三甲医院在最终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于日前与患者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以补偿65万元了结纠纷。

  保胎治疗却成植物人

  今年20多岁的陈燕(化名)家住外地,虽然之前患有甲亢,但在怀孕后,为了宝宝的安全,她不再服用药物。陈燕的煞费苦心,在日后的几次产前检查中得到了些许安慰:胎心、血压均正常。

  然而陈燕在怀孕到6个多月的时候,突感腹痛难忍,住进了当地一家医院。这家医院考虑到陈燕病情严重,该院设施有限,将她转到了南京一家知名的三甲医院进行救治。陈燕及其家人万万没有想到,意外发生了。

  陈燕的丈夫说,2006年5月8日,他和陈燕到这家三甲医院要求保胎治疗。入院当天,医院就立即进行了相关检查,初步诊断为“晚期先兆流产、妊娠合并甲亢”,随后医院采取了妇科常规检查,给陈燕服用了甲亢药物,并监测陈燕的血压等。

  他说,陈燕的状况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恶化了,当晚10点多,陈燕出现呼吸困难,医院予以吸氧并用药治疗,然而两个多小时后,躺在病床上的陈燕极度烦躁、大汗淋漓,“这个时候医院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直到凌晨3点15分,陈燕的险情频发,出现了心跳、呼吸停止的严重状况,这时医院感觉不妙,采取了气管插管等心肺复苏措施。但为时已晚,陈燕呼吸心跳恢复,神志却一直未清醒,成了“植物人”,孩子也没了。

  状告医院存在过错

  如今,陈燕成了“植物人”,成天躺在病床上,肚子里的宝宝也因此失去,陈燕的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悲恸之中……眼下,除了悲伤,陈燕治疗所带来的巨大花费,让这一家人也不堪重负。

  “我妻子之所以出现这个植物人状况,完全是这家三甲医院造成的,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陈燕的丈夫看着昏迷不醒的妻子,痛苦万分。更让他愤怒的是:“事发后,这家医院既不实事求是地承认自己的过错,也不对患者实施人道主义关爱,目前的30多万医疗费用全部是我们自己出,并且我们还要支付大量的费用。”

  为此,陈燕丈夫作为其妻子的法定代理人,为了寻找这一纠纷的最佳救济途径,委托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要求医院赔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74万元,同时还要求医院承担他妻子今后全部继续治疗的相关费用。

  对于这一起诉被告三甲医院回答得很简单:“我们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

,为慎重起见,委托相关机构对这起案例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前和解成功

  在鉴定过程中,王金宝律师抛出观点认为,医院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且应承担完全责任。他说,首先医院对患者“甲状腺危象”诊治不当,放任了病情发展,另外医院对患者“呼吸困难、缺氧”救治不力,直接导致患者呼吸心跳停止。

  与此同时,拥有医学背景的王金宝还发现了医院的一个问题——医院病历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因为患者陈燕的住院病历资料中,与本案有密切关联的重要事实记录存在严重失实,多处记录之间明显存在矛盾。”

  然而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最终植物人状态是其自身疾病引起的反复心跳骤停所致,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对王金宝反映的病历问题,则是“医院病历书写不够严谨”,“与患者最终后果无因果关系”。

  对于这一鉴定结果,陈燕家属及王金宝都难以接受,,要求委托省级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该案的再次鉴定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大家都没有想到的事情,被告三甲医院竟愿意就此案与陈燕家属进行和解。“在第一次鉴定中占据绝对优势的医院,竟会主动同意和解?”这让陈燕的丈夫大吃一惊。

,被告三甲医院和陈燕丈夫于今年1月9日达成了调解方案:医院自调解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补偿陈燕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65万元。双方就此纠纷全部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