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官司该怎么打?

发布时间:2019-08-07 22:46:15


  医患官司该怎么打


起诉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索赔,称其于 2001年8月29日因摔伤进入被告处手术治疗,体内植入钢钉。出院后经复查,未见异常。但2004年11月30日在被告处检查发现,植入的钢钉已经断裂,后原告到被告处进行手术治疗取出了断裂钢钉。认为被告植入的钢钉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质量问题,被告的行为存有过错,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但原告未提供有关证据

  经多方取证,:经医学会鉴定,医院对姜先生入院诊断正确,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术式和内固定选择正确,整个医疗过程中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院对姜先生的现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驳回原告姜先生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不是举证责任倒置吗?我告医院,该由医院负责提供证据才对啊?!、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后,一脸疑惑。不少患者因“零举证”输掉了官司.

  据法官介绍,由于盲目依赖“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近几年来,“只管告状、不管举证”的患者很多

  对举证倒置理解有误

  2002年4月1日,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方式从“患者举证医院有错”变成了“医院举证自己没错”,医院如果不能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不当治疗行为,就很有可能败诉。

  对于长期受困于“举证难”的患者来说,“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的实行,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降低了病人告医院的门槛。据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的情况是。新《规定》出台之后,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官司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同时,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患者败诉的情形却越来越多。据法官们介绍,有些患者之所以会败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对“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有误,对诉讼的结果盲目乐观、草率起诉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括:,比如病历;证明医院的诊治给自己带来了哪些不良后果、造成了什么损失,比如伤残鉴定等.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举证责任倒置也并非所有举证责任全部由医疗单位来承担。医疗机构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因果关系推定责任,在这种案件中,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的侵害,则法律推定这种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除非医疗机构能够科学地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另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这时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则必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和自己的医疗人员无主观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说明以上几点,才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鉴定仍争议很大

  举证责任倒置并不代表固定不变的举证内容。在实践中,随着庭审的展开进行,诉讼过程中也会不断地进行举证责任转换,如医院举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拿不出证据就可能面临着败诉。医疗机构毕竟是掌握各种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各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主体,医务人员可以从多方面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虽然倒置举证责任,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利于患者获得损害赔偿的障碍。比如,医疗机构可以利用医疗法律不完备,以及自己掌握、控制和解释各种医疗操作规程所带来的种种方便,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对于相当一部分医疗侵权诉讼案件,需要经过专门的医疗科学技术方面的鉴定才能证明过错或因果关系,而医疗事故鉴定在目前又是一个医患双方争议很大、问题很多的制度

  保全证据讲究方法

  据了解,有些患者担心医院篡改证据,因而抢夺、隐匿医院保存的病历、手术记录等资料。为此提醒有关患者,这种行为不仅对打官司没有帮助,反而影响诉讼效果。如确实担心对方篡改证据,可在起诉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及时鉴定、封存相关证据,.

  造成患者败诉率上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滥起诉现象。有些患者或家属因无法接受病情,就武断地将责任推到医院方面,动不动就告医院。在索赔时,一些患者时兴“要天价”,病情虽然不大,但动辄就数十数百万元的索赔,这也增加了他们的败诉率。法律人士建议,打医疗官司,市民要理智分析,慎重起诉,在提出赔偿要求时,要有证据和法律的支持,不能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因为超过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事实证据支持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