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做早 赔了患者57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18 09:01:15


  医院为治疗,体温仍忽高忽低,未能降至正常。3月初该医院为孙林做了“诊断性穿刺”,结果为葡萄球菌感染,经半个月治疗仍未收到任何效果。后经山西省某医院骨科诊断为“低毒性骨感染”,之后孙林转入山西省某医院,经多次手术,体温降到正常,但骨折仍不能愈合。由于感染长期不能控制,孙林先后又去北京某医院、山西省稷山县某医院等多家医院进行治疗。2005年10月,孙林出院,病情有所好转,但需借助双拐行走。

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25403.71元。

  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耗时达6年之久, 最终在桥东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太原市某医院赔偿孙林各类费用573000元。(作者: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