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要“三看”

发布时间:2021-05-30 19:38:15


  离婚案件中,争议的焦点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分割。而现在,房产分割更成了困扰当事人及法官的首要问题。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婚姻法》等对离婚案件中的房产的处理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为此,、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

  结合近几年来代理的离婚案件,笔者认为,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对下列问题应该作充分的了解,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判决和执行。

  一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屋。该房屋购买不久,当事人双方结婚,婚后该房的按揭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对该房的所有权,,但主流的观点是,该房属婚前购买者所有,但在离婚时,对另一方的按揭贷款份额,应当予以补偿。二是对于一方父母的赠与。对此,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三是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归属。如对该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只对该房的使用权作出判决,当然,案件结束后,该房取得所有权的,如有争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