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法定事实理由

发布时间:2020-07-20 10:59:15


  我们知道,合同一旦依法成立了,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的,除非发生一些不可抗的因素,需要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的法定事实理由有哪些?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解除合同的法定事实理由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效力是怎样的

  1、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2、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没有必要同时采取两种方式,例如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三、解除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xxx先生:

  根据贵公司(出卖人)与本人(买受人)于xxxx年xx月xx日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穗房合字xx号)约定(合同第八、九条),至 2005年9月30日,贵公司仍未能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广州市天河区沙和路10号豪景花园xx栋xx号房)交付给本人使用,且逾期已达180天,为此,本人提出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请贵公司于本人此《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60天内退还本人全部已付款,按本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本人支付违约金,并将有关部门所收取不可退还的款项赔偿给本人,包括本次购房税费、保险费、银行按揭经费及本人此次供楼中所产生的利息费用等。如《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后60天贵司仍未能将以上款项偿付完毕,本人将通过法律渠道追究贵司相关责任,并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日向贵司收取滞纳金。

  特此通知。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事实理由”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是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