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08 13:50:15


  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了,但是精神受到的伤无法愈合,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则可以适当补偿受害方的损失。但是,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则成为难题,本文主要讲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赔偿金额的确定。为受害的心灵寻找一丝精神抚慰。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8条规定: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见,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除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外,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根据受害人一方的声请,,

  根据侵权损害程度不同,抚慰金通常包括以下方式: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慰抚金。

  精神损害慰抚金不论具体形式如何,,其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损害,抚慰其精神创伤,同时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功能。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算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婚姻法》、《婚姻法解释》、。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以其性质和功能为依据,

  一方面体现抚慰金的制裁、慰抚功能,

,尤其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