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03 20:24:15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一方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如果可以,精神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另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在双方当事人均未能举证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公平原则作出判决,即由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事故损失的责任,可谓之为“公平责任”,故交通事故责任可分五种责任。

  然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存在过错行为为适用要件的。

  如《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也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以肯定,受害人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应以受害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即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何种事故责任为界限。

  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

  1、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

,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该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大小因素进行计算扣除,即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减少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

  2、受害人致残疾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

  首先对伤残者之残疾确定赔偿数额上限,,该残疾赔偿金不依受害人年龄为参酌因素,然后采用以司法鉴定方式评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级(按十个等级计算);最后依据该不同等级,在上述计算所得赔偿上限范围内,确定受害人可能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基本档次。

  3、对于未达残疾程度的受害人给予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以司法鉴定方式评定轻伤、重伤标准来划分等级。轻伤者,。重伤者,。毁容或胎儿流产者,,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上述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考虑双方责任分担、受害人身份及社会地位等因素,这些因素在确定最终赔偿数额时应予酌情衡量。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赔偿。

  2、66条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精神赔偿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