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界定赔偿范围?

发布时间:2019-08-26 04:13:15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界定赔偿范围?

  【问题提示】

  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如何界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范围?财产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亦被我国宪法所保护。财产权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针对财产的支配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权利主体享有以自己的意志支配财产从而取得财产利益的权利,而义务主体负有不侵害该财产,不妨碍权利主体对该财产进行支配的义务,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财产权的内容。

  【要点提示】

  在审理财产损害案件时,因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过于粗疏,可以适当参考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理论成果,将财产损失区分为结果经济损失和纯粹经济损失。对于前者,侵权责任的认定与普通侵权无异,而对于后者,行为人应当仅在其存在主观故意或者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时承担侵权责任,防止侵权责任不适当的扩大化,保障人的行为自由,减少风险的不可预知性。

  【案例索引】

  【案情】

  原告:詹某东

  被告:深圳市中XX科技有限公司

,请求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099元(其中螺丝钉重新电镀及材料报废直接经济损失58099元,原告停工两天及清理工厂的损失10000元);2、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诉称:2008年1月16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28区的被告公司发生火灾。扑救过程中大量的水流入和被告公司相邻的原告工厂内,造成原告工厂车间和仓库受淹。原告车间以及仓库的螺丝钉及其它材料被水浸泡,造成大量成品报废。为减少损失,原告只好将已经包装好的螺丝钉重新电镀加工。此外,因工厂进水造成原告工厂停工两天,因清理工厂和对货物重新包装造成原告直接损失10000元。:1、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099元(其中螺丝钉重新电镀及材料报废直接经济损失58099元,原告停工两天及清理工厂的损失10000元);2、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1、原告没有提出证据证明其是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宝X五金厂的法定业主;2、原告开办的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宝X五金厂地面铺有瓷砖,导致消防水无法正常排出室外,从而造成了原告的损失;3、原告提出的经济损失无事实依据,被告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