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发布时间:2021-03-14 00:13:15


  核心内容:附期限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下一个月一步行政法规出台,和之前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该行政法规,而这一合同是附期限生效合同,因此当行政法规生效后,合同就不能继续履行。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2000年10月23日签订某合同,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当年的11月起计,,根据该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的行为已违反了该行政法规,则此时是否能认定合同无效,该法规是否可以约束该合同的效力?

  按你所述。这一合同应是附期限生效合同,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并未违法。但这一行政法规生效后,合同即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其违反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