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造成植物人的案例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8 06:30:15


  医疗事故造成植物人的案例纠纷

  蔡某因喉咙疼而前往复兴医院紧急治疗,但因医生未及时确诊以控制病情,导致蔡某大脑长时间缺氧,最终成为植物人。此案经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市一中院认定复兴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判其赔偿患者73万余元。昨天,因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2003年12月19日凌晨,蔡某咽喉突然剧痛难忍,呼吸也很困难,家人赶紧将他送往复兴医院。急诊室医生接诊后,立即要求耳鼻喉科主任马上到急诊室会诊。科主任称不能马上过来,同时要求急诊室医生切开蔡某气管。由于认为气管切开手术需2名医生配合进行,急诊室医生告诉蔡某家属他无法操作。

  在等待期间,蔡某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家属强烈要求立即进行手术。急诊室医生于是派护士给ICU医生打电话,协助进行气管切开、插管。蔡某家人回忆说,ICU医生赶到急诊室后,急诊室的医生说出了这样的话:“病人病情已稳定”。ICU医生因而离开了急诊室。

  与此同时,蔡某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在家属再次要求下,急诊医生和护士终于开始为蔡某做气管切开、插管的手术。蔡某却已因长时间呼吸困难,大脑严重缺氧,而成为了植物人。

  蔡某家人痛不欲生,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等794万余元,其中包括蔡某今后的治疗费678万元。

  法庭上,复兴医院解释称,蔡某到达医院时,医院及时联系有关科室进行了会诊,并积极诊疗。在蔡某呼吸及心跳停止时,医院又及时抢救,并成功使蔡某的心跳恢复。对于脑缺氧问题,医院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

  市一中院受理后,首先委托西城区医学会进行了鉴定,首次鉴定结论为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蔡某家属不服,要求进行再次鉴定。。二次鉴定显示,医疗的过失使蔡某病情未得到及时确诊和有效的治疗与控制,是导致蔡某大脑慢性缺氧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

,判决医院赔偿蔡某家属实际发生损失73万余元,驳回了蔡某家属对于后续治疗费678万元的索赔请求。

  蔡某家属的代理律师表示,等蔡某后续治疗费发生后,其家属将起诉,索要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