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转让在建工程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14 09:25:15


  虽然我们国家之前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人口基数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就只能不断的开发新楼盘,房产公司在取得建筑许可证以后开始施工,后期如果想要将在建工程转让出去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么房产公司转让在建工程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产公司转让在建工程的条件

  1、土地出让金全部交付。按照相关规定,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事实上,某些地方政府经常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在未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之前也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对此,受让方应当审慎审查土地使用金的缴纳单据,或由相应房管部门出具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2、已投资开发条件。《房地产管理法》中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已经投资开发并且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开发商为获取土地溢价利益进行倒卖而非真正进行房地产开发而设置的限制性条件。

  3、不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不属于依法回收土地使用权,且房地产权属清晰、权属证明依法登记。而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在建工程转让,则上述限制性条件将均不适用。换言之,除非项目公司在土地出让时,就其股权变动的限制与地方政府有过明确约定,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在任何阶段将将在建工程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出去,不受上述各项要求的限制。

  二、转让在建工程的流程

  1、对双方已确定的各项转让内容进行逐一清点、核查,或由专业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后确定转让价格,并在此基础上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在相应行政机关办理相关过户登记。因项目公司主要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本的,还须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项目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应债权债务关系后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3、转受让双方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4、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部分或全部建设手续的更名审批程序;

  5、已签订的设计、施工、监理、银行抵押贷款、商品房预售等在建工程相关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移转程序等。

  三、在建工程转让如何合理避税

  在在建工程的转让的纳税筹划中,首先要通过计算,确认不同转让方式下双方现金净流入情况,要达到双方都有利益可得才可能达成交易。其次应测算双方在不同方式下总的现金流入情况和总税负情况,选择对交易双方都有利的方式进行交易。最后双方在总税负一定的情况下进行利益合理分配,以便达到双方均赢目的,尽量不要选择总税负大、双方现金流入少的方案。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转让要求受让方必须将转让款一次性付清,如果不能承担完整的款项那么就有可能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且在转让前房产公司需要完成一部分的施工,受让方在接手工程前要仔细核查。以上就是“房产公司转让在建工程的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