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发布时间:2019-08-15 01:57:15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一,住院治疗的:

  (1) 医疗费 A,医疗住院费的收款凭证B,病历C,诊断证明

  (2) 误工费 A,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致残的持续到定残前一日)B,收入状况(固定,无固定近三年平均,不能证明参近一年平均)

  (3) 护理费 A,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参误工费计算,若没工作参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费标准,B,护理人数一般1人,参医疗机构意见,C,护理期限,直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若致残,不能恢复,可根据其年龄.健康因素考虑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D,护理级别,根据依赖程度,陪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

  (4) 交通费 正式票据为凭,要与就医的时间,地点,次数相符

  (5)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当地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6) 营养费 参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二,因伤致残的:

  (7)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配置机构意见

  (9)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未成年到18周岁,B,无生活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0年,60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

  (10) 后来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受害者死亡的

  (1) 丧葬费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同上

  (3) 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

  (4) 亲属办丧事的交通,住宿,误工损失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