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该如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1-02-02 13:38:15


  核心内容:农民该如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审请。办理宅基地用地报批手续,填写《建房用地审批表》、《个人建房用地申请书》。土地管理法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农民建房该如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1)符合建房条件的用户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审请。

  (2)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年度控制指标和申请条件进行讨论,予以通过的按照村镇规划的要求,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填写《建房用地审批表》、《个人建房用地申请书》。

  (3)建房占用非耕地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4)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由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划拨土地。

  (5)检查现场灰线,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6)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土地管理所验收。符合用地要求的,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地政地籍科办理登记手续,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宅基地相关热点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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