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中如何约定管辖的法院

发布时间:2019-08-22 19:55:15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但是约定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

如何利用管辖权约定更好的保护自己:


1、利用谈判优势,。
2、各方谈判地位相当,而自己违约可能较小的争取约定原告住所地。
3、条款由己方提供,可在条款中设置隐性合同履行地、交货地条款。
4、对方信誉较差,违约可能较大的,防止约定由对方所在地管辖。当然,如果同在一地就无所谓了。
5、起诉的,要在答辩期间内及时提起管辖权异议,防止失权。

以下约定管辖是无效的:

超出上述范围约定管辖的无效。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

——在违约方的对方诉讼解决。

同时要避免以下约定方式:

——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此约定,实务与学说上均争议较多,尚无定论,还不如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