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发布时间:2019-08-22 07:50:15


  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发布日期:2011-07-07 来源:

  项目名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主办单位:(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类型:( )即办件,( 是 )前审后批件

  数量限制:( 6670平方米以内 )

  审批程序:(1、申请;2、材料审核;3、现场踏查和勘测;4、公告;5、集体会审;6、报市政府批准。)

  上报( ) 部门办理( 是 )

  收费进政务大厅统一账户( 是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用地管理费:1.8元/㎡,测绘费:0.36元/㎡×1.3;出让金1150元/㎡~48元/㎡)

  审批流程(1、受理;2、材料审核; 3、填写审批表;4、审批;5、缴费;6、发放证书。)

  前提条件:(1、符合城乡规划;2、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备案。)

  审批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吉国土资发[2010]1号、吉省房涉字[1997]3号、财综[2001]94号)

  需要提供的材料:(1、用地申请;2、项目批复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调整文件;4、营业执照;5、企业代码证;6、土地使用证;7、法人代表证明;8、法人代表身份证明;9、委托代理证明;10、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1、平面布置图;12、房屋产权证明;13、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