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管辖有哪几类

发布时间:2019-08-23 15:21:15


  合同诉讼管辖有哪几类?当我们面临一个民事案件时,,。合同诉讼管辖具体分为七类,分别是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动管辖、指定管辖、共同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合同诉讼管辖简介

,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方面,,;另一方面,主管又是管辖的前提和条件,而管辖则是主管的进一步落实与体现。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确定管辖时主要考虑了六大要素:一是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审判权,三是体现程序正义价值,,,最后是固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二、合同诉讼管辖的具体分类

  (一)级别管辖

。。

,。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涉及台、港、澳同胞及其企业组织的案件等。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在我国,公民总要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内生活,要么该行政区是他的住所地,要么该行政区是其居所地。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地、居所地是指公民以一定的理由和目的在某地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其住所地是指该法人或某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果住所地与居所地不一致时,起诉

  法律规定,。例如,;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或诉讼标的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至第33条的规定基本上是特殊地域管辖的内容。具体地说是: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一般是指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地和接受义务的地点。例如,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

  (5)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

  (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