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吃大钱,加盟商落入特许经营陷阱

发布时间:2020-03-09 20:21:15


  重点提示:

  小吃吃大钱。小吃加盟,特许企业总部吸金能力不低。一个小吃项目吸走普通百姓家庭数年的积蓄,也阻断了稍有积蓄者发家致富的路程。在收取加盟后,特许企业总部对加盟商的发展不管不问,小吃加盟商连营业执照都没法办理,如何使用总部的商号商标。提醒加盟商,注意审查加盟合同,考察连锁加盟店经营情况,审慎防止加盟骗局。

  某品牌技术工艺及设备转让区域代理合同

  引者注:移花接木,不过是想以合同名称掩盖其特许经营的法律关系本质。

  甲方:

  乙方:

  乙方通过深入考察,决定自愿与甲方就北京某品牌技术工艺及设备原料达成合作协议。甲方负责并为乙方提供独家代理经营指导,技术培训,后期设备原料配送等服务。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赢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将双方的责权利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的内容

  一、由甲方授权于乙方,授权内容为北京某品牌秘制技术工艺品牌(包括商号、VI系统、店面字号等)及其该品牌所有制作技术工艺配方的使用,该品牌的全套管理系统及商业秘密

  二、合同双方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一方是面向代理区域提供北京某品牌系列技术工艺设备副产品为主要经营形式的经济实体,对外具有独立经营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产权

  1、乙方的商号及VI系统、店面字号等经营技术资产为甲方所有。

  引者注:该商标并没有在商标局注册,仅有注册受理通知书。该商标所有权属于谁还不一定呢!

  2、乙方有形资产为乙方所有。

  五、经营范围:

  经营某品牌系列制作工艺(含甲方提供.....等等特色名吃)及乙方发展独家代理区域内的经营店在其所在辖区销售与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协助下为乙方独家代理区域内的经销店提供后期原料设备供应服务,原料及设备差价等由此产生利润都有乙方独家所得。

  引者注:加盟商切莫贪心,你的利润来自于许可本身不符合市场规律。市场法则首先是经营有利润,其次才有品牌效益。品牌效益是附加效益,提高产品附加值而不是直接创造价值。

  六、代理形式:____________级代理。

  七、代理区域: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区(镇),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许可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某品牌的商号及设计标志。

  二、为乙方颁发:独家代理资格证书。

  三、为乙方提供VI系统光碟及区域代理经营管理手册。

  四、为乙方提供统一代理商供应价专用设备及后期统一原材料的配送服务确保乙方合作期内稳定的利润差价

  五、有偿为乙方提供代理区域内销售点同意的店面设计及人员培训等服务。(每培训一家甲方收取300元原料耗材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按甲方提供的CIS形象设计要求区域内发展的经营店,含代理商直营店,统一装饰某品牌形象,不得变更。

  二、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指导手册指导区域内北京某品牌经营着正常运行,维护发展北京某品牌形象。

  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咨询有关经营、技术、管理模式等问题,并接受甲方督导。积极参加甲方举行的会议及公关、促销活动。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参加一家店,应每年向甲方交纳品牌管理费100元。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品牌使用权。

  第四条 保护政策

  一、为确保某品牌事业的顺利发展和代理商的长久利益,甲方实施区域保护政策,合理策划各地经营店的发展区域。

  二、代理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在合同规定区域外从事经营活动。

  三、甲方禁止乙方经营店之间的恶性竞争,乙方应按甲方建议零售价确定产品最终端销售价格。

  四、任何一方违约,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五、乙方在一切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只能向其加盟的第三方转让甲方的经营技术,生产技术及工艺配方,不得向第三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甲方的制作工艺、配方技术、生产工艺及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