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立法深化公民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19-08-21 23:13:15


  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这是《侵权责任法》的一个亮点,表明我国在现行法律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都未明确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过规定,尽管相关司法解释就此作出过一些规定,部分特别法也规定了一些有关人格尊严损害赔偿内容,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不统一等原因,导致在司法实践当中相当部分公民遭受严重精神损害难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首次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精神遭受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精神上得到抚慰、精神利益损失获得补偿,从而使公民权益保障在内容上更加全面、完整。

  与此同时,法律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也有利于提高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行为的成本,从而有利于减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行为的发生,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公民人身权益。

  人们期待有关侵害人身权益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能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上制定,以使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得更为合理,在兼顾当前经济发展水平、避免诉讼成本过高与保障公民精神权益之间获得平衡,在公民精神权益保障上发挥更为有力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