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唐某财产指定代管人案

发布时间:2019-08-27 13:45:15


 

  申请人郭某。

  申请人郭某要求申请为失踪人唐某的财产指定代管人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郭某诉称:郭某与唐某系夫妻关系。唐某自20xx年xx月起下落不明,郭某于20xx年x月起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宣告唐某失踪,该院于 20xx年x月x日作出判决,宣告唐某失踪。,。

  经查:被申请人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本市某某路xx号,系申请人郭某之夫。20xx年xx月唐某在某省某市某医院住院期间出走,经多方寻找仍无音讯,,本院于20xx年xx月xx日以(20xx)黄民一(民)特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宣告唐某失踪。

  本院认为:失踪人的财产应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申请人郭某是失踪人唐某的妻子,故唐某的财产可由其代管。为此,,判决如下:

  指定郭某为失踪人唐某的财产代管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员 郭阜明

  书 记 员 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