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追及性

发布时间:2021-06-07 21:28:15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 在抵押物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抵押权人得及于抵权请求除去妨害。

  第二,抵押人未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将抵押物转让他人时,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仍得追及抵押物对之行使抵押权。我国《担保法》第49条第一款中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为无效。”这种无效是绝对无效还是相对无效??我们认为,这里的无效是绝对无效的。因此,只有在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主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