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符合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0-05-12 03:38:15






第四十三条规定: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技术转让协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
  (二)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技术输出方不得限制技术输入方出口其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
  (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四)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输入方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
  (五)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双方,相互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对等;
  (六)技术输入方有权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七)不得含有为中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